巴西对涉华酸式焦磷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6月1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0年第50号决议,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葡萄牙语:pirofosfato ácido de sódio(SAPP)]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继续对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细税额见附表: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2835.39.20。

2013年11月18日,巴西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8月1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8月1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8号公告,应巴西企业ICL Brasil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加拿大、中国和美国的酸式焦磷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附表:涉案生产商/出口商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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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涉华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补贴终裁并修改反倾销终裁税率:

2020年6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Glass Fibre Fabrics)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埃及涉案产品征收10.9%反补贴税,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7.0%~30.7%反补贴税。与此同时,决定修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修改后税率为34.0%~69.0%,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具体税率详见下表。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019 39 00、ex 7019 40 00、ex 7019 59 00和ex 7019 90 00(TARIC编码为7019 39 00 80、7019 40 00 80、7019 59 00 80和7019 90 00 80)。本案补贴和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损害分析期为2015年1月1日~补贴和损害调查期结束。

2019年5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代表玻璃纤维织物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25%产量的生产商于2019年4月1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9年2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Tech-Fab Europe于2019年1月8日提出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20年4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埃及的玻璃纤维织物作出反倾销终裁。

附表一:涉案企业反补贴税率和修改后的反倾销税率表

附表二:双反调查合作的企业名单

附表三:反倾销调查合作、反补贴调查不合作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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